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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苗岭”是信任危机的制造者吗?

最后由 sdshang 于 10-24-2008 15:32回复。共 0 篇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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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4-2008 15:32

    [转]“苗岭”是信任危机的制造者吗?

    “苗岭”是信任危机的制造者吗?
     
    作者:黄琳
        曾有人说,任何一个公众信任危机的背后,都存在着体制的缺位。
        尽管我们十分不愿意相信这样一个论断,但很不幸,这个结论如今再一次被验证。
        随着本报记者地毯式地追寻流入沈阳的苗岭洁肤霜的踪迹,三篇相关报道也陆续见报。此时此刻,一个疑问也在人们的心头扩散得越来越大: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一含有可以致孩子股骨头坏死的激素且根本不是药品的“毒”霜,可以被摆放在沈城各大药房的柜台之上?
        沈阳药监部门给出的答案是,“苗岭”属于“消”字号的产品,即有消炎作用的产品。而在沈阳,“消”字号、“卫”字号、“健”字号,甚至化妆品,只要有卫生等相关部门的许可证,都可以在药店进行销售。
        这意味着,苗岭“毒”肤霜根本就是堂而皇之地走进了沈阳的药房,而且理直气壮,一路绿灯。
        我们愿意相信沈阳药监部门出台上述政策有着十足的理由,但我们不知道该部门如何面对来自“苗岭事件”中受害的沈阳消费者的最朴素的质疑——既然不是药,为什么可以在药房出售?
        因为,如果不是在药房的柜台上见到,家长们是无论如何不敢给自己心爱的孩子买苗岭洁肤霜的。理由简单到不必解释——对药房的信任。
        至今,我们还没有得到来自于沈阳药监部门对于这一质疑的答复。但是,“苗岭事件”让不少沈城消费者对药房产生了信任危机的事实却显而易见。“既然药房卖的不都是药品,那我们该如何信任它?”
        当然,将板子完全打在药房的身上似乎也有失公平。因为,在我们指责药房进货时没能严格把关,且对产品进行误导性宣传的同时,人们眼角的余光,依然可以清晰地看到由于药监部门那一宽松的制度而撕裂的市场缝隙。
        如果任由这道缝隙存在下去,即便这一次苗岭在舆论强力的监督之下,终于淡出人们的视野,我们也仍然无法保证,还会有多少类似的“合规”产品出现在药房的柜台中。而连带的更为严重的后果则是,消费者对于药房的信任危机仍然无法消除。因为,制度未变,缝隙仍在。
        这样的信任危机对于沈阳药品市场的影响,不言而喻。
        事实上,填补这道缝隙并不困难。南方城市早有先例:除了“国”字号药品,其余凡是标榜着有治疗效果的产品一律不准在药房销售。一道红线,彻底将“苗岭”们拒之药房门外。
        这让我们领悟到,真正难的是这个制度缝隙所暴露出来的更深层次的东西:一个制度被制定时,是否真的以人为本。
        沈阳的药监部门是能够给沈城消费者一个满意答案的,我们期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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